遇车祸获得12万交通肇事赔偿
放学途中遇车祸伤残
高*华家住吉林四平铁西区平西乡勤业村,其儿子车*伟在村小学念书。
28日下午4时许,小学3年级的车*伟在放学路上遭遇车祸,肇事者逃之夭夭。高*华立马上不省人事的儿子送到医院进行开颅手术。术后40多天,车*伟终于苏醒过来,但丧失了记忆和正常行走能力,被法医鉴别为四级伤残。由于没钱,车*伟住院3个月后,不能不被接回家里。
法院判赔却拿不到钱
值得安慰的是,肇事者郭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使高家有了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机会。
29日,经四平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郭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车*伟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17800.24元。
但下面的事,却让高*华极其无奈:郭某未在法按期限内赔付,高*华申请强制实行,可法院裁定,因郭某无财产,暂停实行。为此,高*华不断上访,法院终于恢复对此案的实行,但因为郭某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法院裁定其每一个月赔付50元。高*华算了一下,假如根据这种办法实行,近12万元的赔偿要196年才能赔付完。“太荒唐了!照此说,大家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拿不回来赔偿!如此的赔偿又有哪些意义?!”高*华愤怒不已。
肇事者没钱法院无奈
真的要196年才能拿回全部赔偿吗?记者就此求证于四平法院,负责实行此案的员工说:“这也是没方法。只能在郭某有可供实行的财产时,法院才能重新裁定改变实行数额或方法。”这位员工还告诉记者,在他处置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有11件类似案件。由于“肇事者出事后总是就已经倾家荡产,虽然判决是正确的,但判决和实行有距离”。面对这样的情况,法院只能联系民政部门对受害当事人给予救济或者动员单位同志筹资援助,“高*华的案件法院就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给予了补助”。
需打造社会救济机制
“这是一种法律的尴尬。”针对此案,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尹*杰表示,实行难的问题,已经很大地影响到了法律的效力,在西方国家有“信息公开”和“个人财产申报”等规范来保证实行的成效,而国内在这方面的法律规范还有待健全。吉林大学社会学博士刘-岩则觉得,法律并不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国家还需打造一套完整的社会救济机制,以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